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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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警戒”引发反腐制度创新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覆盖苍南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叶维旭 缪爱萍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发生6起职务犯罪后,该县检察院发出了首份标有“红色警戒”的检察建议。一年的制度整肃让原来的腐败高发地换了新颜。在成功试行“红色警戒”制度后,目前,苍南在全县职务犯罪多发的部门推广了这项制度。

  6起职务犯罪引发“红色警戒”建议
  为了全面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去年,温州市检察院开始尝试向职务犯罪高发、易发、多发领域发布预防警报。根据案发单位职务犯罪的严重程度,将警报分为“黄色警戒”、“橙色警戒”和“红色警戒”。
  2003年以来,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相继发生了6起职务犯罪案件。原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正、副主任,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收受开发者的贿赂,明知对方虚报造地面积,却未对竣工验收面积进行认真测绘和审核,致使国家损失110余万元。原苍南县土地整理项目办公室主任章某,也是在造地工程的具体实施中,收取开发者的“回扣”等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4325元。
  6起案件查处后,检察官结合办案进行了剖析,发现主要原因在于权力运作失衡,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同时,土地整理市场管理混乱,市场竞争无序,促使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利益,进行权钱交易。于是,苍南检察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了首个标有“红色警戒”的检察建议。

  拖欠7年的百万资金及时收回
  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进行了整改。在苍南检察院的指导、帮助下,土地整理中心制定并出台了预防审价等一系列制度,在土地整理工程实施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建立和健全制度,审查和评判落实情况,并对工程造价、资金使用、项目决算进行监督和审计,做到层层把关、关关设卡,形成一系列预范机制和廉政建设制度,筑起了一道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与此同时,根据“红色警戒”检察建议,国土资源局全面清查了2004年底前完工的土地整理项目,发现有3笔土地出让金被企业拖欠长达7年之久,总计金额达176万元。在整改行动中,这笔早就该收归国库的出让金被及时收回。

  用制度清洁腐败高发地
  推行土地整理工程预防审价制度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严格按照与项目承包单位所签订的协议下拨项目资金。2005年、2006年度立项的所有土地整理工程资金均能按协议要求及时到位,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
  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后,验收程序不再只是“走过场”,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明确的工程验收标准,对每个已竣工的土地整理工程,都要到项目区进行实地勘察,严格把关。通过一系列的措施,2005年度以及今年完工的土地整理工程中,没有发生一起虚报造地面积的案件。
  在土地整理工程中,县国土资源局还与项目所在的乡镇签订协议,并对乡镇专项资金进行不定期检查,使那些随意截留补助款补助资金的乡镇“不敢为”、“不能为”,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预防体系覆盖苍南
  预防审价制度在国土资源局率先推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近日,苍南县检察院和县卫生局又联合出台了《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工作预防性监管规定》,这是预防审价制度在卫生系统的进一步延伸。截至目前为止,检察院已与国土、卫生、国税、烟草、电力、水利、金融等行业和系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有针对地帮助各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苍南县构筑起了一个崭新的职务犯罪预防新格局。